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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诚信?感恩?自强”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6     字体:[增加 减小]

                                             关于开展 “诚信?感恩?自强”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教资助厅函[2013]1号)有关要求,决定开展“诚信?感恩?自强”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诚信、感恩、自强是大学生立身为人、成长成才的必备品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教育活动,既有助于增强大学生的诚信、感恩、自强意识,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又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强化资助工作的育人效果。
    二、活动形式
    本次教育活动以“诚信?感恩?自强”为主题,结合“责任、诚信、成才”三项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社会实践等活动,采取主题班会、图片展、征文、演讲、知识竞赛、舞台剧、评选先进典型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方式,广泛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三、活动时间及内容安排
    本次教育活动时间从2014年5月底至6月底。
    1.组织有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开展“再学合同,诚信还款”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学生通读贷款合同,组织召开国贷毕业生恳谈会,让每一名贷款学生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普及征信、金融等相关知识,宣讲诚实守信事迹,倡导契约精神,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2.宣传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政策,鼓励学生毕业后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为国家经济社会建设作贡献。 
    3.在全体学生中开展学习资助政策活动,让学生全面了解我校“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联动互补”的各项政策措施,让学生深深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大学生的关爱,时刻以一颗感恩的心努力学习,回报社会。
    4.开展节水、节电、节粮教育,教育受资助学生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强化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观念,自觉抵制高消费或奢侈浪费行为,珍惜国家、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关怀和爱心。
    5.深入挖掘诚信、感恩、自强典型,评选“自强不息优秀大学生”,各学院于6月20日前将2—4名候选人名单及个人事迹书面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与服务中心,学工部将组织评选武汉理工大学2015年度“自强不息优秀大学生”并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四、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制定本次主题教育活动具体方案,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把各项教育活动落到实处。
    2.各学院要认真总结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情况与经验,于2015年6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材料包括: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具体时间、宣传教育形式、活动内容、学生参加人次、好的做法及成效等,并附相关活动照片。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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