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人事工作 > 人才引进

关于湖北省第四批“百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9     字体:[增加 减小]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通知,湖北省第四批“百人计划”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需符合《湖北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鄂办发[2009]35号)及《工作细则》(鄂组通[2009]59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即:

  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引进后每年在湖北省内工作不少于6个月,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并具有国内外一流的研究水平,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果;在本学科建设上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近5年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获得国际、国内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2.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企业研发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3.在国际或所在国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4.具有丰富的金融管理、资本运作、市场开拓经验,熟悉国际规则,在业界有较大影响或作出重大成绩。

  (二)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且不得在国内取薪兼职。引进后全职在鄂工作不少于三年。

  (三)申报人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方面需破格的,请说明理由。

  二、申报程序

  申报人请根据实际,分别填写《重点学科引进人才申报书》、《重点实验室引进人才申报书》,并将相关材料报人才办。

  三、申报材料

  (一)报送材料

  1.申报书和附件。申报书一式10份,附件1份。申报书和附件请分别装订。

  创新人才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2.申报人选的其他个人信息表(无需装订)。

  3.第四批“百人计划”申报人选简表(无需装订)。

  4.第四批“百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无需装订)。

  (二)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所有申报材料请用A4纸张简装。

  2.请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文档内容应保持一致。

  3.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4.申报材料文本请登录湖北组工网(www.hbzgw.gov.cn)下载。

  四、时间安排

  1.3月25日至5月20日,各学院(中心、所)推荐人选,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

  2.5月21日至5月28日,学校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荐人选。

  3.5月29日至5月30日,学校整理申报材料报送湖北省委人才办。

  五、申报材料受理单位

  受理单位:人才办

  联系人: 雷忠、文姝曼

  联系电话:87163146

  电子邮箱:办公自动化邮箱人事处人才强校办公室 或 rcb@whut.edu.cn

                                                                               武汉理工大学人事处人才办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