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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8     字体:[增加 减小]
校属各单位:

  国家2013年度“千人计划”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人事处于2月22日已发布《关于2013年“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政策调整

  1、2013年“千人计划”申报评审工作调整为1批次,重点引进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2、新增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应是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国际顶尖专家,引进后全职在国内工作至少5年,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

  二、申报要求

  1.各二级单位要按照“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学校下达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指标,做好申报工作,注重通过“青年千人计划”引进具有成长潜力的青年人才。

  申报材料文本请登陆“千人计划"网站(http://www.1000plan.org)下载。

  2、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青年千人计划项目材料报送时间为2013年4月20日。

     学校审定报送教育部时间:2013年4月下旬。

   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申报材料单独报送。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