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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发展院】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6     字体:[增加 减小]
各有关学院、各独立建制的科研院所: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201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时间另行通知。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方式

1.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于20161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本学院、科研院所科研办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二)申报材料

  各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包括: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式两份;

  2.《武汉理工大学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1);

  3.《武汉理工大学项目申报汇总清单》(附件2)。

  申请人如果存在下列情况另附其他材料:

  1.申请人如果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不具有博士学位,需要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信。

  2.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申请部分类型项目,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及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但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3.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该类人员申请项目时,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科学研究,作为附件(附件3)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三)时间节点安排

  121日前,各单位完成申报工作动员;

  229日前,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纸质申请书;

  31-4日,学院对申报书评议和审查;

  37日,学院集中提交申请书;

  38-10日,学校形式审查(含预算)

  311日,召开科研办主任会议,反馈修改意见,完善申请书;

314日,周一下午16:40校内申报系统关闭;

315日,学院集中提交正式申请书,校内申报工作结束。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附件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5)、《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附件6)(基金委暂未发布,请关注主页通知)、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

2.各有关学院、各独立建制的科研院所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组织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基金申报工作,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

  3.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1655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联系人:刘声陵 万翔

  电 话:87214969

  邮 箱:jck@whut.edu.cn

地 址:马房山校区西院东品2号楼105

附: 1.《武汉理工大学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

         2.《武汉理工大学项目申报汇总清单》

         3.《在站博士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承诺书》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6.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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