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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项目免税申报资料

发布时间:2015-05-22     字体:[增加 减小]
 

  申请合同免税仅适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的软件部分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交易额是指从合同交易额中扣除购置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用后的剩余金额,但合理数量标的物的直接成本不计入非技术性费用。武汉市科学技术局技术市场网站上有各种相关的文件可供学习参考。

  因我校开展营业税(地税)改征增值税(国税),故合同免税只包含增值税免税。注:申请增值税免税时,请先办理免税手续,然后再办理合同经费到款和开具发票等业务,否则,已开具发票部分的合同经费不能办理免税。

  一、申请增值税免税需准备的资料:

  1、《技术合同信息表》(见附件2),参照填表说明填写(见附件3);

  2、合同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

  3、合同技术说明书1份: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撰写,签名后加盖所在学院(中心、所)公章;

  4、费用明细清单1份: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撰写,签名后加盖所在学院(中心、所)公章。仅技术开发合同免税需要,技术转让合同免税不需要。

  5、《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及技术性收入核定证明单》第1联(见附件1),填写事项如下:

  1)、申报单位:武汉理工大学;2)、财务主管:财务处处长(加盖武汉理工大学财务专用章);3)、单位主管:主管科研副校长(加盖武汉理工大学校公章);4)、合同登记编号不填;5)、本次实现金额填0;6)、其它内容按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二、同一个合同第二次办理免税(针对除第一次到款以外的全部款项),需准备的资料:

  1)第一次审批回来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及技术性收入核定证明单》复印件1份;

2)参照第一次审批回来的材料填写《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及技术性收入核定证明单》第1联(见附件1),本次实现金额填此次所需免税的金额;

3)除第一次到款以外款项的银行进帐单、税务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武汉理工大学财务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