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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备用网址大全教职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5-05-26     字体:[增加 减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365备用网址大全教职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

会)是教职工行使主权、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      教代会应遵照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政策,在

学院党委领导下行使职权,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团结和动员教职工以主人翁姿态投身学校的改革与建设。为培养素质人才,提高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全面完成学校下达的二级目标而努力。

第三条      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权

第四条      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讨论院长工作报告、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师资队伍建设以及其它学院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教职工分配办法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制度,提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三)评议、监督学院各级干部,可以进行表扬、批评、推荐,必要时,可

 

建议上级机关予以嘉奖或予以处分免职。

第五条    教代会要支持院长及行政部门依法行使管理职权,积极配合院长和行政部门开展工作。

第六条      院长要定期向教代会通报情况或报告工作,听取意见。

 

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

第七条   凡我院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均有当选为教职工代表的资格。

第八条 教职工代表按一定比例由各单位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须获得本单位半数以上教职工同意才能当选。代表的构成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第九条 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四年,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教职

工代表要接受群众监督,必要时可以依照规定的程序撤换、更换或补选代表。若调离学校或离退休以及其他原因长期离校不能履行代表职责,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若受到行政部门记大过以上处分,或依法受到刑事处罚取消代表资格。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向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参与教代会决议和意见落实情况的检查与督促。

(三)对教代会的工作发展意见,提出批评与建议。

(四)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第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积极主动地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代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教代会的各项任务。

(三)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与要求,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各级党组织做好群众工作。

(四)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在学校改革和建设中起表率作用。

第十二条 教代会可根据需要邀请有关党政领导干部、民主党派代表、退休老同志和其他有关人员作为特邀、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为非常任代表,没有表决权和选举权。

第四章  工作机构 

第十三条 教代会每四年一届。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向代表说明原因。遇到重要问题经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为有效。选举和表决须有全体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四条 教代会的议题,由党政联席会议和工会协商后提出,提请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五条 大会闭会期间由学院工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

第十六条 本细则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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