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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才引进办法

发布时间:2015-05-26     字体:[增加 减小]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才引进办法

(2015年4月27日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一、指导思想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的人才引进工作紧密结合国家发展目标和重大战略需求,瞄准学科发展的前沿,凝练学科方向,强化特色,加强物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信息安全、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工程等教学团队和学术团队建设,着重于国民经济发展点、创新点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网络空间安全和软件工程等专业的高端人才和海外人才引进,特别是加强国内外著名大学优秀教师的引进,推动学院内涵发展。

二、引进条件和职责

(一)博士(后)

引进条件:符合《武汉理工大学全球招聘博士(后)暂行办法》(校人字[2013]25号文)规定,且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职业情操、严谨的工作作风及良好的团队精神。

2.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师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学科建设急需的可适当放宽。

3.取得了较高水平的学术成果。在CCF(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的国际顶级期刊或者会议发表高水平论文的优先引进。

4.重点引进世界排名前200名知名大学(科研机构)毕业的海外博士或2年以上研究工作经历的博士后;具有丰富的学术成果、较大的学术潜力或丰富的工程实践经历的博士(后),可适当放宽条件。

基本职责:

1.根据学院的需要承担教学任务;或参与相关的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 积极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每年在相关领域重要核心刊物上或顶级会议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

2.承担学生班主任工作或担任本科生导师或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活动;

3.参与学院学科、课程及实验室建设,完成学院和团队负责人布置的相关任务;

4.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合作研究,做好实践锻炼、专业进修或培训、国际化能力提升等规划。

(二)特评特聘副教授

引进条件:符合《武汉理工大学教师职务特评特聘实施细则(试行)》(校人字[2013]49号文)规定:

1.符合引进博士(后)的所有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

2.原则上为引进的获得海外知名大学(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博士学位或在海外知名大学从事2年及以上博士后工作经历的学科建设急需人才

3.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近5年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领域知名的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的研究论文,至少有5篇论文被SCI收录;或在本学科领域国内外顶尖学术期刊上发表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

基本职责:

1.根据学院的需要承担教学任务;或参与相关的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 三年内成功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每年在相关领域顶级刊物上或顶级会议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

2.承担学生班主任工作或担任本科生导师或指导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活动;

3.参与学院学科、课程及实验室建设,完成学院和团队负责人布置的相关任务;

4.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合作研究,做好专业进修或培训、国际化能力提升等规划。

(三)全球招聘教授

引进条件:符合《武汉理工大学全球招聘教授暂行办法》(校人字[2013]24号文)规定: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职业情操、严谨的工作作风及良好的团队精神。

2.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师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学科建设急需的可适当放宽。

3.学历及经历要求:具有海外博士学位,并有3年及以上海外教学科研工作经历;或国内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4.职务及学术要求:

(1)在海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担任正教授、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

(2)在海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者:要具有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是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3)国内知名大学(科研机构)教授(研究员):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达到或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5.聘期内全职到岗工作。

基本职责:

1.领导学术团队建设,组建并带领一支高水平学术团队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积极组织国内外学术交流、合作研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最新动态,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发表高水平论文;

2.参与本学科的发展规划、学科建设等工作,并发挥重要作用,组织或主要参与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或教学团队建设;

3.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省级重大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或获得国际学术奖;

4.根据学院的需要,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指导培养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生。

(四)海外讲座教授

引进条件:符合《武汉理工大学讲座教授聘用办法》(校[2013]26号文)规定:

1.世界排名前100名海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副教授及以上职务。

2.取得国际公认的学术成就。

3.聘期内每年在学校工作累计1个月以上。

基本职责:

1.提出本学科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发展思路,推动学科建设。

2.结合本学科前沿领域进展,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联合培养和指导研究生。

3.根据学科特点和发展需要,组建并带领学术团队进行教学科研工作,培养研究生和青年教师的国际前沿研究视野的方法和能力。

4.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带领团队成员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或国际重大合作项目,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

5.聘期内力争在科学研究上取得具有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的标志性成果,并以武汉理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在国际重要的学术刊物上或CCF推荐的国际顶级会议上发表论文。

6.积极推动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等学术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7.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五)高层次人才(全职和非全职)

引进条件:符合《武汉理工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育暂行办法》(校人字[2013]23号文)的各类规定:国家级(千人、首席科学家、“特支计划”、长江学者、杰青、优青等),省部级(百人计划、楚天学者等),校级(“15551”人才等)

基本职责:根据聘用合同约定。

三、引进程序

1.各系(所)在每年年初提出人才引进计划,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

2.受理应聘材料。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等方式向学院办公室提交个人简历,符合学院引进人才基本条件的,转简历至各系(所)主任,由各系进行初步筛选和接触。

3.资格审查。各系(所)对申请者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内容包括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教学和科研业绩、身份证(护照)以及留学经历证明等复印件;近5年来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及检索证明,承担的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4.教授会面试。若有引进意愿,由系(所)主任通知应聘人员提交《调入人员考核表》,并向学院提出面试申请,学院协助组织相关学科的教授(教授最低不得少于9人),与系(所)主任一起对应聘者进行学术水平考核。如面试者确因在国外等原因不能来现场的,可以进行视频面试。教授会面试合格人员推荐至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

5.确定推荐人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者报学校人事处提交学校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公示与报到。学校通过人员材料上网公示,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可到校报到。

7.需进行特评特聘评审的,根据《武汉理工大学教师职务特评特聘实施细则(试行)》(校人字[2013]49号文)相关规定提交材料,进行教授会->学科组->校特评特聘小组评审程序。

8.以上是全职引进人员引进程序,非全职人员引进程序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四、引进待遇

由学校根据相关文件,在引进人员进校时以合同方式约定。

五、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如遇国家或学校人才引进政策相关变化,以国家和学校最新政策为准。

六、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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