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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评定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8     字体:[增加 减小]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卓越奖学金实施细则》等文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评定通知如下:

    1、评选对象:获得部属“211工程”或“985工程”建设高校推荐免试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直博生)资格。
    注:非全日制硕士生不享受由国家统筹拨款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但录取为非全日制非定向的硕士生可申请卓越奖学金、“助管、助教、助研”等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

    2、评选条件:本科期间在国家级科技创新竞赛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在本学科领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或经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有突出创新能力。其中,学术论文、专利申请或专利授权署名是申请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的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所有学术论文均以见刊为准。对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人,按照奖励分值综合得分排名,具体奖励分值计算办法见附件一。

    3、评定程序:

    (一)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本人填写并提交相关评定材料,包括《武汉理工大学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二)、《承诺书》(附件三);同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包括:(1)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2)刊登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复印件。2017年5月10日下午14:00—17:00将全部申请材料交至余区东配楼321办公室,审核原件,交复印件(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评审。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研究生提交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参与公开答辩入围研究生名单。

    (三)公开答辩。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入围研究生组织公开答辩,确定建议奖励名单。公开答辩包含个人陈述(以PPT形式)、评委提问环节;公开答辩每人不超过10分钟。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四)上网公示。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建议奖励名单。学院将建议奖励名单上网公示3日,如有异议,研究生可在公示期向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请复议,公示结束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7年4月28日